都市設計與開發科

工作目標

一、都市設計
都市設計綱要計畫之擬(修)訂事項。
都市設計實施地區之選定及都市設計規劃案決定事項。
都市景觀計畫之擬(修)訂事項。
地區性重大都市景觀規劃案及實施方案事項。

二、都市開發
開發許可審議作業標準原則事項。
開發許可審議作業執行管制與環境管理維護原則事項。
研提獎勵民間團體認養及美化都市環境設施作業原則事項。
都市開發地區研選事項。
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

三、容積移轉
容積移轉規範與許可作業制定。
容積移轉申請案件審查。

四、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
城鎮風貌申請及提案作業。

 

工作團隊及職掌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人員職掌工作項目一覽表
科別 姓名 職稱 工作項目 電話
都市設計與開發科 楊惠婷 科長 綜理全科業務。 5249271
陳冠民 技士 步行城市指標導覽系統、汀甫圳通學步道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249271
黃愛婷 技士 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248921
    都發處辦公廳舍裝修案、綜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249271
林凱菁 約僱人員 城鄉風貌計畫各單位提案進度管理、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容積移轉規範與許可作業制定、容積移轉申請案件審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248921
鄭琬蓉 約僱人員 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248921


重點業務計畫

一、本市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載明須經本府審查或審議事項、特種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及公共建築之都市設計審議。
二、依都市計畫規定指定為土地開發許可地區之開發許可審議。
三、有關本市都市設計計畫、開發許可實施策略事項之研究、諮詢與審議。
四、有關都市設計準則及相關土地使用開發規劃設計準則之審議。
 

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

一、本市都市計畫說明書中載明須經本府審查或審議事項、特種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及公共建築之都市設計審議。
二、依都市計畫規定指定為土地開發許可地區之開發許可審議。
三、有關本市都市設計計畫、開發許可實施策略事項之研究、諮詢與審議。
四、有關都市設計準則及相關土地使用開發規劃設計準則之審議。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

一、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實施容積移轉,係指經本市都市計畫劃定之公園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綠地、廣 場用地、計畫道路等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為限。
二、有保存價值之建築實施容積移轉,係指下列各款建築:
  (一)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古蹟、保存區及登錄之歷史建築。
  (二)經本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或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認定有保存價值並經本府公告之建築。

瀏覽人次:28539 人  更新日期:11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