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申辦須知
申請使用執照遺失補發
發布日期:
105-03-08
類 別:
null
詳細內容:
一、應附文件:
申請書一份
登報遺失啟事一份
建築物經過移轉登記所有權人申請書,應增附房屋權利證明文件一份
所有權人身份證影本
如使用執照為民國七十一年以前核發者,請附使用執照影本
二、處理期限:
五天
瀏覽人次:2893 人 更新日期:10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