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針對本市112年度包租代管採購案不實指控,市府都發處嚴正澄清說明:
一、本市「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採購案於112年6月26日上網公告, 7月20日開標, 8月4日召開評選會議。
二、匯創公司參加包租代管採購案,是經濟部登記合格之租賃住宅服務業,經資格審查合格,並經採購評選結果,在4家廠商參加評選獲評為第3名(招標文件規定以複數決標取前3名,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取得承攬權。
三、依本採購案公開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規定須提供:(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會員證、(4)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5)廠商信用之證明、(6)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財力證明,故於資格審查時並不會審查任何廠商成立年份。再於評選會議時依各廠商投標服務建議書的優劣來評分,以免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有關「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之規定。
四、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明定,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辦理,且第3點說明(略以):「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五、本採購案經評選結果,匯創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星鴻股份有限公司序位合計值同為16,並列名次3,惟僅匯創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獲委員評定第1序位,經委員說明原由,召集人詢問各出席委員,均認為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無明顯差異情形,優先列為議約廠商。
市府都發處再次強調,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合法合規進行採購評選作業,籲請有心人士勿惡意扭曲、臆測,傷害基層公務員,同時懇請媒體予以平衡報導。
新聞提供:都發處
一、本市「112年度新竹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採購案於112年6月26日上網公告, 7月20日開標, 8月4日召開評選會議。
二、匯創公司參加包租代管採購案,是經濟部登記合格之租賃住宅服務業,經資格審查合格,並經採購評選結果,在4家廠商參加評選獲評為第3名(招標文件規定以複數決標取前3名,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取得承攬權。
三、依本採購案公開投標須知資格審查規定須提供:(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會員證、(4)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5)廠商信用之證明、(6)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財力證明,故於資格審查時並不會審查任何廠商成立年份。再於評選會議時依各廠商投標服務建議書的優劣來評分,以免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有關「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之規定。
四、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明定,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辦理,且第3點說明(略以):「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約;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五、本採購案經評選結果,匯創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星鴻股份有限公司序位合計值同為16,並列名次3,惟僅匯創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獲委員評定第1序位,經委員說明原由,召集人詢問各出席委員,均認為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無明顯差異情形,優先列為議約廠商。
市府都發處再次強調,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合法合規進行採購評選作業,籲請有心人士勿惡意扭曲、臆測,傷害基層公務員,同時懇請媒體予以平衡報導。
新聞提供:都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