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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分團體關心兒童醫院容積率變更案 都發處、衛生局說明
108-03-29新聞

有關部分團體關心今(29)日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267次會議審議通過兒童醫院醫療用地容積率變更案,都發處、衛生局說明如下:
 
一、 市立兒童醫院預定院址係本市衛生局舊址,前於105年12月26日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變更機關用地為醫療用地,並規定建蔽率60%、容積率250%;市都委會考量本府政策目標期望提供「醫學中心等級」醫療服務,以及地區人口結構特性、兒童急重症專科醫療及孕婦照護需求,有增加病床數及醫療空間之需要,以滿足產科結合兒科、教學研究及相關醫療服務,故依契約及都市計畫法規定提出申請提高法定容積率為450%。
 
二、 衛生局表示,提高法定容積率為450%兒童醫院規劃,除了原核心任務及以竹竹苗兒童醫療中心為發展設立目標,更結合產科(高危險性孕產婦妊娠)提供1條龍婦幼醫療服務,增加2倍早期療癒醫療空間,服務範圍包含竹竹苗3縣市婦幼醫療需求、400床以上醫療照顧資源,完整納入未來50年兒童醫療、科技設備、行政空間、教學及研究等需求,並將增設特殊醫療照護空間,如嬰病兒特殊醫療照護空間、基因及生殖醫學、高危險妊娠醫療空間、早期療育示範中心等。
 
馬偕醫院表示未來馬偕醫療團隊在硬體設施上,將院內規劃2個以上公益回饋空間,提供鄰近社區民眾推廣公共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活動使用;在軟體上將提供本市弱勢族群及基地臨近校園學童醫療費用減免或優惠措施。
 
三、 都發處表示,本案於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26日止公開展覽30日,並於3月13日於建功國小辦理說明會,今(29)日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主要計畫將送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俟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核定後始得發布實施。
 
都發處強調,本案於都市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法定程序中,均落實民眾參與並透過說明會、公聽會及現勘等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所有意見均依規納入審議通盤討論,並依照契約內容及都市計畫法規定變更容積率,所有行政程序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後續相關法定審議程序(含都市計畫變更、環評及都市設計審議)中,均會針對民眾團體所提陳情意見充分討論。
 
四、 新竹市是幸福兒童城市,此項重大建設攸關本市甚至桃竹竹苗地區兒童醫療服務需求,民眾殷殷期盼醫學中心級兒童醫院能早日啟用,市府期盼獲得民眾支持,及早享受更完善的兒童醫療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衛生局企劃科
聯絡人:楊仁豪科長 03-5216121#432
        王麗芬科長 03-535519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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