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字第1130148723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有關安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人申請廢止新竹市師院段932、933、934地號等3筆土地內之現有巷道案,經本府召開「新竹市第8屆第2次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案」審議會議,案經本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茲檢送廢止該3筆土地內之現有巷道公告函及現有巷道廢止示意圖各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現有巷道之改道或廢止處理程序」第十二點規定及本府113年9月3日府都建字1130143756號函之會議結論辦理。
二、旨揭現有巷道廢止公告函及現有巷道廢止示意圖,惠請張貼於公告欄等明顯處,以利民眾閱覽。
正本:新竹市香山區公所、新竹市香山區朝山里陳里長桂廷、本府行政處、工務處(養護工程科)、交通處、地政處、現有巷道廢止現場。
附件:如主旨
主旨:有關安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人申請廢止新竹市師院段932、933、934地號等3筆土地內之現有巷道案,經本府召開「新竹市第8屆第2次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案」審議會議,案經本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茲檢送廢止該3筆土地內之現有巷道公告函及現有巷道廢止示意圖各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現有巷道之改道或廢止處理程序」第十二點規定及本府113年9月3日府都建字1130143756號函之會議結論辦理。
二、旨揭現有巷道廢止公告函及現有巷道廢止示意圖,惠請張貼於公告欄等明顯處,以利民眾閱覽。
正本:新竹市香山區公所、新竹市香山區朝山里陳里長桂廷、本府行政處、工務處(養護工程科)、交通處、地政處、現有巷道廢止現場。
副本:安香山股份有限公司、楊月嬌 女士、王福君建築師事務所、新竹市消防局、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建築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