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受理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下載紙本申請書網址:https://urban.hccg.gov.tw/ch/home.jsp?id=20054&parentpath=0,19,20050)並備妥相關文件,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臨櫃申請,或以掛號郵寄辦理(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加碼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申請及補貼年度需設籍並租屋於新竹市為限。
(二)為內政部營建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所列之基本補貼標準第三級核定戶 (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二、受理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下載紙本申請書網址:https://urban.hccg.gov.tw/ch/home.jsp?id=20054&parentpath=0,19,20050)並備妥相關文件,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臨櫃申請,或以掛號郵寄辦理(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加碼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申請及補貼年度需設籍並租屋於新竹市為限。
(二)為內政部營建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所列之基本補貼標準第三級核定戶 (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