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中華路一段道路側人行道(中華段46-1)認定為現有巷道公告函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發布日期: 
111-01-13
類  別: 
一般公告
公告日期: 
111-01-12
依  據: 
「行政程序法」第100條規定及「新竹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
詳細內容: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期間:自​111年1月17日起至​111年2月15日止共30天。
 
二、
公告地點: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東勢聯里辦公處、本府行政處、工務處(養護工程科)、交通處、都市發展處(機關網站(一般公告)、都市計畫科、建築管理科)、本案認定現有巷道現場。
 
三、
公告圖說:認定現有巷道現況實測圖。
 
四、
本市中華段46-1地號土地之地目登載為「道」,其現況位屬中華路一段道路側之人行道,又依規人行道屬道路附屬設施,業經本府辦理擬認定為現有巷道公告,並徵求意見在案,該公告期間並無相關人員(單位)提出異議,爰該土地符合《新竹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認定為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巷道。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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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中華路一段道路側人行道(中華段46-1)認定為現有巷道公告函
 中華路一段道路側人行道之用地(中華段46-1地號)認定為現有巷道(第2次)公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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