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與地點:
(一)展覽日期:自民國110年11月19日起至110年12月4日止計 15日。
(二)展覽地點: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北區北門聯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公聽會舉辦日期及地點:
(一)公聽會日期: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0 分。
(二)公聽會地點:新竹市北區民富文化推廣據點2樓會議室( 新竹市北區少年街10號) 。
(三)上述地點與時間已於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周知( http://urban.hccg.gov.tw)。
(四)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 姓名或名稱、地址及相關位置圖)向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 處(新竹市中正路146號)提出,供審議本案之參考。
一、公開展覽期間與地點:
(一)展覽日期:自民國110年11月19日起至110年12月4日止計 15日。
(二)展覽地點: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北區北門聯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公聽會舉辦日期及地點:
(一)公聽會日期: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10時0 分。
(二)公聽會地點:新竹市北區民富文化推廣據點2樓會議室( 新竹市北區少年街10號) 。
(三)上述地點與時間已於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周知( http://urban.hccg.gov.tw)。
(四)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 姓名或名稱、地址及相關位置圖)向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 處(新竹市中正路146號)提出,供審議本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