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公開評選「新竹市東區竹蓮段2362、2375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名單。
依 據: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主旨:公告本府公開評選「新竹市東區竹蓮段2362、2375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名單。
依據: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2月20日起至110年3月21日止,共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新竹市政府公告欄、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內政部營建署公開評選平台網站。
三、公告內容:本案評選結果最優申請人:春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次優申請人: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電子信箱:
010155@ems.hccg.gov.tw
相關附件:
紙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