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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匯社區關心火調相關事宜 竹市府積極回應民眾
113-07-01新聞

今(1)日晴空匯社區管理委員會發布「晴空匯社區火調新聞稿」,內容提及四項疑惑,市府表示,按內政部訂定之使用執照申請書圖文件規定,申請使照並無須檢附建築物機電圖說及電纜線材料出廠證明文件;再查晴空匯大樓請領使用執照申請卷宗,亦無檢附機電施作圖說及使用電纜規格等出廠證明文件。市府也將使用執照卷宗資料移交給政風單位,盼釐清案情。
 
為釐清晴空匯建案使用之電纜線規格,是否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市府日前已正式函請晴空匯大樓建築物之設計人、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儘速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市府亦於6月24日邀集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台灣電力公司及新竹市消防局、政風處同仁一同會勘,由各專業技術人員協助現場勘查確認。針對該社區現況電纜線型及電纜架系統施作工法之疑義,將函請解釋。
 
(一)依火災調查資料指出,起火原因為一樓管道間短路起火所致,社區歷年來都有通過各項消防檢測,是否該檢測範圍項目,無法涵蓋此次起火風險因素?
 
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消防設備維護管理主要依靠大樓管理委員會及其委託的消防設備公司進行日常維護與保養。消防局的消防檢測,係針對大樓管理委員會每年委託消防設備公司所進行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消防撒水設備、消防排煙等設備)維護保養檢測情形,以及是否報送檢測結果(檢修申報書)進行部分抽檢,此檢測範圍並未包含屬於建築管理中的管道間電線線路使用情形。
 
(二)社區管道間電纜線的各項規格和施工方式是否符合法令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都發處表示,晴空匯社區管道間電纜線的各項規格和施工方式,市府分別於6月4日及24日進行會勘。有關高樓層建築物地下層、管道間之非金屬披覆電纜設於電纜架系統之公法疑義,市府將函請中央主管機關釋疑,俟獲答覆後,再行對外說明。
 
(三)社區管道間電纜線的密集程度非常高,是否造成電線過熱、短路、走火的高風險因子?關於密集度間距、數量及負載是否有相關法令規範?
 
都發處指出,有關晴空匯社區之電力送審圖說,由台電負責審查,6月24日會勘時,台電代表表示,晴空匯依規申請用電,台電均依規辦理審查,「惟當時相關電力送審圖說,電力公司已無存檔」,市府將再釐清。
 
(四)社區一般電力及緊急電力的電纜線使用同一個管道間配置,原始設計並無任何維修門可以進入檢測或救災,此案例管道間內火災,緊急電力線被燒斷造成無法發揮功能,形同虛設,成為消防及建物規範上的盲點。
 
都發處說明,市府已發函建議中央修訂相關法規,避免未來有類似共用管道的設計導致災害再次發生。另建築物使用過程會有管線設施設備的新增或改修,若施作過程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將不易察覺,建議中央針對建築物公安檢查仍應將防火區劃納入檢查。
 
市府表示,市府已於6月26日晚間辦理首場「新竹市集合住宅類高樓層建築物公共安全宣導說明會」,副市長邱臣遠、祕書長張治祥、消防局長李世恭、都發處長翁義芳率消防局、都發處、社會處人員出席。社區管理委員會及住戶們踴躍參加,除由都市發展處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防火避難宣導、由消防局進行消防救災設施設備維護使用宣導,說明會中也討論相關防災實務及協助清空匯大樓復原之事宜。
 
新聞資料提供:都發處、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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