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預告「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發布日期:
114-03-28
類 別:
一般公告
公告日期:
113-03-21
依 據:
新竹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0條準用第13條規定辦理。
詳細內容:
修正機關:新竹市政府
修正依據: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
修正「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草案如附件。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機關(單位):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46號
電話及傳真:(03)5282064、(03)5269388
電子信箱:021148@ems.hccg.gov.tw
修正依據: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
修正「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草案如附件。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機關(單位):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46號
電話及傳真:(03)5282064、(03)5269388
電子信箱:021148@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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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