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更正本府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號公告所示「生效日」及「公告期間」誤繕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發布日期:
113-11-27
類 別:
一般公告
公告日期:
113-11-26
依 據:
依據本府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府都建字第11301887071號續辦本府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及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號公告誤繕辦理更正。
詳細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 月 日
發文字號:府都建字第113018870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有關本府前核發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附之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1130181633號公告,因公告主旨所示「生效日」及公告事項一所示「公告期間」誤繕,檢送補正之公告1份,請協助更換張貼,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及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號公告辦理更正。
二、本府上開號公告內文應予更正如下:
(一)公告主旨原繕打之「自113年11月1日零時起生效」,應予更正為「自113年11月1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事項一、公告期間原繕打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共30天」,應予更正為「自113年11月12日起至113年12月11日止共30天」。
正本: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埔頂聯里辦公處(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68號3樓之1)、本府行政處、工務處(養護工程科)、交通處、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認定現有巷道現場
副本:澎湖縣望安鄉公所、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市東區埔頂里何里長芝寧(新竹市埔頂路180號)、陳正文建築師事務所(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47號)、本府都市發展處(王文月 女士(請上傳本府都市發展處(一般公告)網站))、建築管理科)
發文字號:府都建字第113018870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有關本府前核發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附之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1130181633號公告,因公告主旨所示「生效日」及公告事項一所示「公告期間」誤繕,檢送補正之公告1份,請協助更換張貼,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及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號公告辦理更正。
二、本府上開號公告內文應予更正如下:
(一)公告主旨原繕打之「自113年11月1日零時起生效」,應予更正為「自113年11月1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事項一、公告期間原繕打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共30天」,應予更正為「自113年11月12日起至113年12月11日止共30天」。
正本: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埔頂聯里辦公處(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68號3樓之1)、本府行政處、工務處(養護工程科)、交通處、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認定現有巷道現場
副本:澎湖縣望安鄉公所、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市東區埔頂里何里長芝寧(新竹市埔頂路180號)、陳正文建築師事務所(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47號)、本府都市發展處(王文月 女士(請上傳本府都市發展處(一般公告)網站))、建築管理科)
語音播報:
聯絡人 :
黃浩
聯絡電話:
03-5282064
傳真號碼:
03-5269388
版權宣告:
新竹市政府
相關附件:
有關本府前核發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1號函附之113年11月11日府都建字第1130181633號公告,因公告主旨所示「生效日」及公告事項一所示「公告期間」誤繕,檢送補正之公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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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