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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公告發布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卡。依建築法開工申報應備文件,原「營造業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資料影本,得改以「列印十日內營建署營造業資訊系統廠商基本」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發布日期: 
109-10-26
類  別: 
一般公告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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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出入登記。
 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依建築法開工申報應備文件,原「營造廠商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資料影本,得改以「列印十日內營建署營造業資訊系統廠商基本資料」,其餘應備文件不變。
瀏覽人次:749 人    更新日期:1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