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公告發布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卡。依建築法開工申報應備文件,原「營造業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資料影本,得改以「列印十日內營建署營造業資訊系統廠商基本」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發布日期:
109-10-26
類 別: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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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