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常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
112-10-24
發布單位:
建築管理科
類  別:
1999
問題 
使用執照遺失如何辦理補發?
解答 
依本處規定,申請使用執照補發,請申請人填具申請書(註明使用執照字號、姓名、住址)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及建物登記簿)所有權人身分證影印本、登報聲明作廢報紙一張、使用執照如為七十一年以前者應檢附影本。
瀏覽人次:5738 人    更新日期:1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