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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須知

畸零地調處
發布日期: 
105-03-08
類  別: 
null
詳細內容: 
一、申請程序:

畸零地所有權人與鄰地所有權人無法達成協議時,得申請調處。

二、申請所需證件:

申請書
合併使用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
相關土地地盤圖,註明需合併使用土地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
相關土地所有權人、承租人及他項權利人之姓名、住址
公告現值及市價概估
瀏覽人次:2593 人    更新日期:10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