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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須知

申請使用執照(含雜項使用執照)
發布日期: 
105-03-08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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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一、申辦開工:

開工報告書七份
執照正、影本各一份
營造業承攬建築(土木)工程開工查報表一份
廢棄物處理管制卡一式三份
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管制卡一式三份(無開挖地下室及無剩餘土石方者免付)
空污費繳納證明
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證書影本
現場照片(含安全圍籬及告示牌)
自來水、電信審核證明書(雜項工程免附)
消防審查合格證明(申請建造執照時已先送審通過者免附)
營造廠商最近一期稅單
私覓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計劃書(無開挖地下室及無剩餘土石方者免附)
專用下水道核備公文(依規需設置者應檢附)
結構設計圖及計算書(申請建照執照時已附者免)
建築(雜項)工程施工計劃書

二、開(竣)工展期:

開(竣)工展期申請書三份(設計或監造人仍需簽章)
開工(由起造人申請)
竣工(由承造人申請)
建造執照正本
申請雜項執照,未開工前申請,於完工領取雜項使用執照後,得申請土地改良費用證明。

三、變更起造人名義:

變更起造人申請書四份
審查表
變更前起造人拋棄書一份
變更後起造人切結書一份
變更起造人理由書二份
建造執照正、影本各一份
工程進度簽證表(由建築師依實際進度簽證)
新起造人委託建築師辦理之委託書一份
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含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等)

四、變更承、監造人名義:

變更承、監造人申請書四份
審查表
變更前承、監造人拋棄書一份
變更後承、監造人切結書一份
變更承、監造人理由書一份
建造執照正、影本各一份
營造廠商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建築師需辦理越區執行業務申請
營造廠商最近一期稅單
工程進度簽證表(由建築師依實際進度簽證)

五、基礎及一般樓版配筋勘驗(於澆置混凝土一天前申報):

勘驗報告書三份
建造執照正本
無輻射鋼筋證明(含保證書)
使用執照審查流程
瀏覽人次:6865 人    更新日期:10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