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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須知

申請使用執照遺失補發
發布日期: 
105-03-08
類  別: 
null
詳細內容: 
一、應附文件:

申請書一份
登報遺失啟事一份
建築物經過移轉登記所有權人申請書,應增附房屋權利證明文件一份
所有權人身份證影本
如使用執照為民國七十一年以前核發者,請附使用執照影本

二、處理期限:

五天
瀏覽人次:2879 人    更新日期:10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