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第五章 獎勵

二、問:如我家位在捷運500公尺以內,一坪土地最多可以蓋幾坪?
發布日期: 
106-10-27
類  別: 
都更服-都更百科-第五章
詳細內容: 
參與都市更新最高可獲得法定容積之0.5倍獎勵值(位屬策略性再開發地區可達1倍),如您更新區位於十七處都市計畫區內(三重、板橋、新莊、中和、永和、新店、汐止、淡水、樹林、瑞芳、五股、澳底、八里、八里龍形、蘆洲、泰山、土城頂埔),依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容積獎勵可區分為捷運車站用地500公尺以內(基準容積之1倍)及捷運500公尺以外(基準容積之0.5倍)兩種,其中獎勵值包含開放空間獎勵、停車空間獎勵、容積移轉、海砂屋獎勵及捷運穿越獎勵等。如您的房舍位屬新店捷運站500公尺範圍內,一般住宅區法定容積為300%,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可再增加300%容積,如參與更新加上150%容積,因此一坪土地最高可蓋7.5坪,計算式如下:

(以住宅區捷運車站用地500公尺範圍內為例)
300%      +      300%    +      150%(策略性再開發地區300%)     =    750%
基準容積          容積獎勵            更新容積獎勵
▲ 開放空間獎勵
▲ 停車空間獎勵
▲ 容積移轉
▲ 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
▲ 協助開闢或管理維護更新單元周邊公共設施
▲ 保存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具歷史性、紀念性、藝術價值之建築物
▲ 對都市環境品質、無障礙環境、都市景觀、都市防災、都市生態
具有正面貢獻
▲ 配合都市發展特殊需要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人行步道及騎樓
▲ 申請綠建築設計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
▲ 更新地區時程獎勵
▲ 更新單元規模獎勵
▲ 處理佔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
▲ 其他

如您更新區位於上述十七處都市計畫區外,依各該都市計畫區土管要點之規定,一般來說,土管要點無規定容積上限值者,則容積獎勵除可獲得法定容積0.5倍獎勵值外,尚有開放空間獎勵上限30%、停車空間獎勵上限20%、容積移轉上限40%(適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等,以鶯歌都市計畫為例,住宅區法定容積為200%,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可再增加90%容積,如參與更新加上100%容積,因此一坪土地最高可蓋3.9坪,計算式如下(以住宅區為例):
200%      +      90%    +      100%(策略性再開發地區200%)   =    390%
基準容積          容積獎勵         更新容積獎勵
▲開放空間獎勵 30%
▲停車空間獎勵 20%
▲容積移轉      40%
▲ 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
▲ 協助開闢或管理維護更新單元周邊公共設施
▲ 保存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具歷史性、紀念性、藝術價值之建築物
▲ 對都市環境品質、無障礙環境、都市景觀、都市防災、都市生態
具有正面貢獻
▲ 配合都市發展特殊需要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人行步道及騎樓
▲ 申請綠建築設計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
▲ 更新地區時程獎勵
▲       更新單元規模獎勵
▲       處理佔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
▲ 其他
 
瀏覽人次:2576 人    更新日期:10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