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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權利變換

四、問:權利變換如何計算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可分配之權利價值?
發布日期: 
106-10-25
類  別: 
都更服-都更百科-第四章
詳細內容: 
更新後之權利價值扣除重建所需費用後,即是更新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可分回之權利價值。舉例來說,更新單元內計有甲、乙、丙三人,甲擁有四層公寓及100坪土地,乙擁有土地200坪,丙擁有土地50坪,經估價後甲不動產價格6,000萬元(土地5,000萬元、建物1,000萬元),乙不動產價格8,000萬(土地每坪40萬),丙不動產價格2,000萬元(土地每坪40萬),重建費用需10,000萬元,更新後總價值為42,000萬元,則甲、乙、丙更新後配回權利計算如下:
甲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6,000萬元/16,000萬元=0.37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375=12000萬元
乙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8,000萬元/16,000萬元=0.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5=16,000萬元
丙   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2,000萬元/16,000萬元=0.125
更新後配回權利價值:
(42,000萬元-10,000萬元)×0.125=4,000萬元
 
瀏覽人次:1513 人    更新日期:10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