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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都更事業之實施

十、問:辦理都市更新需要多久時間?
發布日期: 
106-10-25
類  別: 
都更服-都更百科-第三章
詳細內容: 
一般民間所辦理之都市更新案多以重建為主。以重建方式來說,因為更新案件之間的基地條件十分殊異,其所面對的處理課題皆有不同,造成個案之間的差異性大,時程從短至數月,長達一二年的都有,因此辦理都市更新並無一固定的完成時間,即使彼此基地相鄰的兩個更新案,也無法在客觀條件上比較其辦理之難易程度。實務上更新案進行時間長短有很大的因素取決於所有權人意見的整合的速度,因此如果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的意見越一致、贊成的比例越高,相對的審議的程序也更迅速、順利。

都市更新案不僅得面對複雜的地主整合、利益分配與居民權益等課題,尚且關係到整體社會的公共利益,影響深遠,因此需要透過政府公權力擬定一套謹慎的審核流程,並邀集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來加以審理監督,也因此需要一段比較長久的時間。在政府審核時程方面,辦理都市更新大概可分為三個階段: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等。每一階段的行政處理與審核時間不盡相同,這方面可參見新竹市都市更新審議流程圖的說明。等到最後階段經政府審核通過之後,便可以依照一般的建管申請流程,進行營造施工。
 
瀏覽人次:1318 人    更新日期:10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