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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條件

事業概要
發布日期: 
99-11-19
類  別: 
都更服-申請流程-程序
詳細內容: 
事業概要申請
依據市府所定之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urban.hccg.gov.tw/Internet/sub_4/docDetail.aspx),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舉辦公聽會,並檢具下列書件向市府申請核准,以自行組織更新團體或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方式實施之: 
1. 公聽會紀錄。 
2. 擬具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請參見http://urban.hccg.gov.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uid=5876&pid=5784&docid=23895) 
3. 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十分之一, 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十分之一同意。 
4. 得自組更新團體或委託更新事業機構實施,如自組更新團體者,應經本府核准。
瀏覽人次:1146 人    更新日期:10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