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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擴大租屋補貼至700戶 即日起開始受理
107-07-26消息

新竹市政府107年度住宅補貼作業即日起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今年租金補貼名額擴大至700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元,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5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3戶,歡迎有租屋及自購、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需求之市民向新竹市政府提出申請。
 
林智堅市長表示,為滿足民眾居住需求,市府今年擴大優先推動租金補助政策至700戶,以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及照顧社經弱勢,可全數納入照顧,減輕民眾居住負擔。
 
都發處長吳堂安表示,為鼓勵年輕人成家,今年市府租金補貼大加碼,增加新婚家庭、新手爸媽孕有胎兒可計入家庭成員及未成年子女數定,鼓勵市民朋友幸福成家。申請人若是新婚夫婦或是準備迎接新生兒,均可提高申請資格評點、增加通過補助機率。
 
都發處提醒,租屋補貼基本條件為,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低於46萬元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8,582元,可向市府申請每月提供最高4,000元為期1年的租金補貼申請。家庭年所得應低於93萬元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3,358元,無自有住宅或新購屋在2年內者,得申請最高210萬元的「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若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以上而待修繕之住宅,且符合上開資格者,可申請補貼額度上限80萬元的「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條件的新竹市民,請把握機會,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條件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首頁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專區」先行上網查閱已建置之公開資訊,或於上班時間洽詢市府服務電話:5216121轉289、492、495或撥1999服務專線電話。申請書表自7月23日起將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開放下載(可電子檔下載後自行列印),或至市府都發處都市更新科(新竹市中央路109號3樓)臨櫃索取。
 
新聞資料提供:都市發展處
聯絡人:都市更新科 翁嘉陽科長
聯絡電話:03-5216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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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968 人    更新日期:10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