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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點計畫

擬定新竹市國土計畫
發布日期: 
107-06-14
類  別: 
綜合規劃科
詳細內容: 
一、計畫緣起
近年來環境變遷劇烈,除在全球化經濟競爭下,世界經濟板塊重整、區域經濟加速整合,創新知識經濟快速發展,臺灣經歷產業結構轉型,城市區域競爭加劇之挑戰;另一方面,受地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影響下,災害頻率升高,而國內隨著人口高齡化、少子化、新移民增加、糧食生產安全、社會貧富差距等層面之現象,均造成國土規劃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綜上可知,國土規劃的問題刻不容緩,加上國土計畫法於105 年5 月1日起施行,內政部亦刻正訂定21 項子法規、擬定全國國土計畫、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等作業,國土計畫之後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將取代現行非都市土地11 種使用分區及19 種使用地。且國土計畫法施行後2 年內(即107 年5 月1 日前),內政部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施行後4 年內(即109年5 月1 日前),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施行後6 年內(即111 年5 月1 日前),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屆時「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完備全國及縣市國土計畫環境之目標。
爰此,新竹市前經歷時4 年規劃完成「新竹市區域計畫(規劃草案)」,已有初步規劃成果,加上近日行政院積極推動前瞻基礎建設,新竹市亦爭取到數項重大建設,前開內容皆須依國土計畫法及相關規定轉換連結至「新竹市國土計畫」,並輔以民眾參與、跨域治理、農糧安全、氣候變遷調適及成長管理等規劃思維,以成就「新竹市國土計畫」之整備。

二、計畫位置
本計畫範圍包括新竹市海域及陸域;陸域部分東、北與新竹縣相接,南與苗栗縣相鄰,總面積約10,753.34 公頃,其中都市土地面積約4,625.60 公頃(占全市陸域43.02%),刻正辦理新訂都市計畫面積及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約6,127.74 公頃(占全市陸域56.98%)。海域部分,依內政部102 年10 月31 日台內營字第1020810202 號令訂定之「區域計畫之直轄市縣(市)海域管轄範圍」,新竹市海域管轄範圍之坐標為點號8(120.671890,25.006810) 、點號9(120.926875,24.856748) 、點號10(120.879253,24.734564)、點號11(120.606321, 24.952489),面積約38,756.23 公頃。

三、辦理進度
107年5月1日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

四、本案聯絡人
綜合規劃科 楊惠婷 5214088
瀏覽人次:3457 人    更新日期:108-06-13